兹有王莹(已故)所有的位于迁西县清泉里社区春蕾小区春华苑2号楼1单元21162号的不动产一套,建筑面积124.9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迁房权证迁西字第201500766号,土地证号为唐迁西国用(2016)第01036号,现王玉凡(1302271958****6627)、王子健(1302271986****6451)、吴瑞华(1302271935****6620)来我中心,以上三人承诺为所有法定继承人,申请办理该不动产的继承事宜,经我中心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特作出以下公告:
王玉凡、王子健、吴瑞华为申请的全部法定继承人,现王子健、吴瑞华二人保证放弃该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王玉凡继承迁西县清泉里社区春蕾小区春华苑2号楼1单元21162号的不动产。
对于以上申请事项,我中心现予以公告,期限为90个工作日。如果对该不动产继承有利害关系,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公告期过后,我中心依申请将该不动产登记给继承人王玉凡所有。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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