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时瑞青(已故)所有的位于迁西县滨河社区滨河小区嘉苑华庭2号楼5单元25011室的不动产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30.1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0.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21)迁西县不动产权第0001404号,现赵翠莲(1302271963****4820)、时晓娇(1302271986****4845)、时杨(1302271995****4816)来我中心,以上三人承诺为所有法定继承人,申请办理该不动产的继承事宜,经我中心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特作出以下公告:
赵翠莲、时晓娇、时杨为申请的全部法定继承人,现时晓娇、时杨二人保证放弃该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赵翠莲继承迁西县滨河社区滨河小区嘉苑华庭2号楼5单元25011室的不动产。
对于以上申请事项,我中心现予以公告,期限为90个工作日。如果对该不动产继承有利害关系,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公告期过后,我中心依申请将该不动产登记给继承人赵翠莲所有。
迁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日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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