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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高振贵)

发布时间:2023-06-09 09:22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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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贵将55822,坐落:迁西县南刘庄乡张庄子村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宅基地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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