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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赵志强)

发布时间:2023-05-23 15:32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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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强将迁西房权证私有字第200800931号,坐落于迁西县秀峰里喜峰北路西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房产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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