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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王冬梅)

发布时间:2023-03-27 10:03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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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梅将迁西字第201200394号,迁国用(2003)字第1080号坐落:迁西县城泰和里吉祥小区泰保楼1141号的房产证、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房产、土地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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