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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失声明(张晓东)

发布时间:2023-03-13 09:28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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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东将冀(2021)迁西 县不动产权第000142号,坐落于迁西县滨河社区滨河小区嘉苑华庭2号楼5单元25072号的不动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不动产证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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