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绍周(已故)所有的位于迁西县水源里龙凤嘉园103-1-401号的不动产一套,建筑面积124.62平方米,房产证号为迁西房权证私有字第200600898号,土地使用证号为迁国用(2007)第165号,现李军英(1302271965****662X)、李荣兰(1302271956****3823)、李荣林(1302271953****6613)、李荣芹(1302271955****6624)来我中心,以上四人承诺为所有法定继承人,申请办理该不动产的继承事宜,经我中心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特作出以下公告:
李军英、李荣兰、李荣芹、李荣林为申请的全部法定继承人,现李军英、李荣兰、李荣芹三人保证放弃该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李荣林继承迁西县水源里龙凤嘉园103-1-401号的不动产。
对于以上申请事项,我中心现予以公告,期限为90个工作日。如果对该不动产继承有利害关系,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公告期过后,我中心依申请将该不动产登记给继承人李荣林所有。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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