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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失声明(高翠芝)

发布时间:2023-02-28 09:25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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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翠芝将迁西房权证迁西字第201500685号、迁国用(2015)第157号,坐落于迁西县城泰和里春光小区1号楼1单元1152号房产证、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房产、土地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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