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付永国)

发布时间:2023-02-08 09:21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付永国将迁集用(1984)第1903号,迁西房字02308号宅基地使用证、房屋证丢失,坐落于迁西县兴城镇五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宅基地使用证、房屋证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