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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兴)

发布时间:2022-09-06 09:41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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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将冀(2018)迁西县不动产权第0001524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坐落于迁西县城丰苑里丰裕小区壹品华府5号楼1单元5110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不动产权证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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