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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李雪丽)

发布时间:2022-07-15 10:12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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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丽将冀(2017)迁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096号,坐落于迁西县水源里祥和小区潘蓄楼1楼2单元1221号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丢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和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2执恢272号给予挂失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不动产权证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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