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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遗失声明(宁喜英)

发布时间:2022-06-09 15:24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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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喜英将迁国用(2008)字第4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丢失,坐落于迁西县怡然花园1号楼1455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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