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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胜军)

发布时间:2022-01-19 09:53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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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军将不动产权证号冀(2020)迁西县不动产权第000289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该房屋坐落于迁西县滨河社区滨河小区嘉苑华庭2号楼5单元2505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房产、土地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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