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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孙小钧)

发布时间:2021-08-04 10:57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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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钧将迁西房权证私有字第200500584号,坐落于迁西县水源里县委住宅楼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不动产证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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