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秋芬)

发布时间:2021-07-19 10:46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李秋芬将房屋所有权证号:迁西房权证私有字第200600203号与土地使用证迁国用(2005)第919号分别坐落于迁西县城秀峰里警察公寓7号楼2302号、紫玉街北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房产、土地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