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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作废证明(刘兆荣)

发布时间:2021-05-25 09:41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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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兆荣不动产证号冀(2017)迁西县不动产权第0005560号,坐落于迁西县青山路丰苑里青山小区美达公寓4号楼4单元201号,我中心依据李丽提供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冀02执6763号”现将原房产证号为(2017)迁西县不动权第000556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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