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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5-25 09:30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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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安达迁西字第201000392号、土地证号:迁国用(2010)第186号分别坐落于迁西县城秀峰里居委会紫玉西街北、紫玉街北侧的房屋、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房产、土地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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