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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5-12 10:17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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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浩将不动产证号:冀(2020)迁西县不动产权第0005582号,坐落于迁西县滨河社区滨河小区海德花园9号楼2单元202室的不动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房产、土地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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