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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明(迁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3-26 10:55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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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土地证号:迁国用(2002)字第1157号、迁国用(1999)字第0569号分别坐落于迁西县三屯营镇土地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房产、土地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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