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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增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16:48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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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政办字〔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我县2024年度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我县研究制定了《推进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增长的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19日        

 

 

 

 

 


 

推进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增长的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县2024年度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落实国家发改委《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和《唐山市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工作方案》,通过出政策、育主体、做项目等手段,用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持续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聚焦工业,努力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财政投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推动我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快速增长,研发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有较大幅度提升。通过各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强弱项、补短板、扬优势,力争使我县研发投入总量处于全市领先地位,2024年度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增速超过10%

三、重点任务

()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

1.推动行业提升创新能力。支持行业龙头和链主企业,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加大研发投入,带动提升行业整体科技创新水平。(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大力开展规上工业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培育工作,推动工业企业不断提高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科技人才项目,应建有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推动规上服务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指导规上服务业企业建立研发制度、增加研发投入、设立研发机构、获取知识产权,建立并规范研发辅助账,积极参与研发费归集填报,保证研发投入总量增长。(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推动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指导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立足市场和项目需求,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推进新技术应用,建立并规范研发辅助账,积极参与研发费归集填报。(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5.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增长。强化研发投入预算管理,各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时,注重安排研发资金投入,加强研发创新考核权重,将研发投入强度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奖惩、薪酬分配直接挂钩。(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各县属国有企业)

6.推动军民融合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指导规上军民融合企业,通过“民参军”“军转民”等方式,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研发投入,规范研发账目,积极填报入统。(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7.推动规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通过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建设各类科技研发平台,支持科技计划项目等形式,推动广大规下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

8.落实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稳定增长机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将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长。拓宽支持渠道,鼓励各类基金、金融产品投向科研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9.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杠杆作用。全面落实各项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及时落实奖补资金。推行“谁出题、谁投资”项目组织方式,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0.强化普惠性支持方式。加强对中试基地、共享工厂、共享实验室等的支持,调动各类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的积极性,不断增大规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企业比例。(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开展高效精准科技服务

11.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公众号等,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技创新政策大宣讲。到2024年底,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有需求的中小企业政策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2.建立优先服务机制。将研发投入增长快的企业列为重点服务对象,依托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队伍优先组建“企业创新诊所”,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开展“把脉问诊”辅导服务。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科技咨询、合作研发、成果转化、资源对接等针对性、特色化服务。(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3.强化差异化精准服务。组织科技政策宣讲专家采取专题辅导、入企服务等形式,对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对无研发经费投入或强度较低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点对点指导;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等,开展重点服务。(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4.推动研发辅助账“应建尽建”。组织财务专家深入企业指导完善会计制度、规范研发支出、归集研发费用、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将获得的各级财政科技扶持资金纳入研发投入统计,做到项目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账表“应建尽建”、数据“应统尽统”、费用“应扣尽扣”。(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5.组织专题业务培训。针对统计填报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流程和环节进行讲解,增强填报的规范性和逻辑性。指导企业及时、准确、规范填报有关数据,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统计部门把关能力,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如实反映我县研发投入情况。(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有关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

系统加大研发投入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问效。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统筹调度,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推动研发投入增长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加强统计监测。按照《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的规定,研发投入统计由统计、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实施。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统计制度规定的各类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研发活动情况调查和全县及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年度研发投入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强化督导考核。不定期对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推进研发投入增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研发投入强度、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占比等列入对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考核指标,半年(7月)和全年(20253月)填报考核研发投入强度、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占比等指标,列入年中、年底考核结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按分工进行督查。(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附件: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                          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工作责任分工

序号

工作内容

任务目标

推进举措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强化企业
 
研发投入
 
主体地位

推动行业提升创新能力。

建立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加大研发投入,带动提升行业整体科技创新水平。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2

推动规上工业 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推进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3

推进企业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县发改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4

提高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5

推动规上服务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指导规上服务业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开展研发活动,建立并规范研发辅助账,积极参与研发费归集填报。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6

推动资质以上
 
建筑业企业开
 
展研发活动。

指导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建立并规范研发辅助账,积极参与研发费归集填报。

县住建局

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7

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增长。

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增长,
 
展业务培训、统计指导。

县财政局

县工信局,各县属国有企业


8

将研发投入强度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奖惩、薪酬分配直接挂钩。

县财政局

各县属国有企业


序号

工作内容

任务目标

推进举措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9


推动军民融合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指导规上军民融合企业加大研发投 ,规范研发账目,积极填报入统。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10

推动规下企业科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以培育创新主体、建设科技研发平台、支持科技计划项目等形式,推动规下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1

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

落实财政科学 技术支出稳定 增长机制。

将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保证年度财政科技支出稳定增长。

县财政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12

拓宽支持渠道,鼓励各类基金、金融产品投向科研项目。

县工信局

县金融办,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13

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杠杆作用。

全面落实各项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14

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15

强化普惠性支
 
持方式。

加强对中试基地、共享工厂、共享实验室等的支持,调动各类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16

不断增大规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企业比例。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会


17


加强科技创新
 
政策宣传。

入企宣传科技创新政策。

县工信局



18

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传。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19

建立优先服务
 
机制。

组织科技特派团,深入“专精特新” 企业,指导企业研发投入归集、统计填报。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序号

工作内容

任务目标

推进举措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20

开展高效
 
精准科技服务


组织科技特派员,深入科技型企业,指导企业研发投入归集、统计填报。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21

强化差异化精
 
准服务。

对全县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分析,梳理重点企业。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22

对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23

对无研发经费投入或强度较低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点对点指导。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24

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等,开展重点服务。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25

推动研发辅助账“应建尽建”。

组织财务专家深入企业指导完善会计制度、规范研发支出、归集研发费用、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6

推进规上企业项目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账表“应建尽建”、数据“应统尽统”、费用“应扣尽扣”。

县工信局

县统计局,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27

组织专题业务 培训。

针对统计填报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流程和环节进行讲解,增强填报的规范性和逻辑性。

县统计局

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28

指导企业及时、准确、规范填报有关数据。

县统计局

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29

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如实反映我县研发投入情况。

县统计局

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序号

工作内容

任务目标

推进举措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30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本系统加大研发投入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

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31

履行属地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工作落实。

县工信局

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

32

加强统计监测。

组织规上企业研发费统计填报。

县统计局

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3

组织科研机构研发费统计填报。

县工信局



34

强化督导考核。

不定期对研发投入增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5

将研发投入强度、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占比等列入对各乡镇政府、 经开区管委会考核指标。

县委组织部

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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