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渠道:本地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各乡镇政府)(外地户籍在居住地)申请。
所需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申报表、家庭成员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庭成员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公有住房的证明、经县房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住房发票、诚信承诺书、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审核流程: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初审合格公示后,上报县保障部门;县保障部门协同县民政部门进行复审,合格公示后纳入保障范围。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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