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减轻园区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价事项负担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唐政字〔2022〕79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2〕64号)和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迁西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迁政办字〔2022〕50号)等相关要求,我开发区已完成西区、中区、东区区域节能评估,评估面积40.54平方公里,现将成果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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