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开发区完成了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为开发区中区,面积为9.68平方公里,现将成果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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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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