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迁西县滦河河道(白龙山橡胶坝~长河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河槽部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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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000963003001 | ||||||||||||||||||||||||||||||||||||||||
招标内容: | |||||||||||||||||||||||||||||||||||||||||
迁西县滦河河道(白龙山橡胶坝~长河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河槽部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西滦河河道(白龙山橡胶坝-长河河口段) 综合整治工程已由迁西县行政审批局以2020-130227-76-03-0000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陈相安,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企业自筹资本金,剩余资金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迁西县盛迁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证书;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14 09:00至2020-04-20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E招冀成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5-09 09:00:00,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西二楼多功能厅。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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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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