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保留证明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1-09-02 10:07:07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部门

出具部门

备注

法律

法规

国务院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1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826日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五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7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二十三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2004720日建设部令第131号修改)第六条、第七条。《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