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迁西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3-05 09:57:44

根据行政执法公开要求,现将迁西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公示如下:

迁西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本局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本局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等。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第一时间学习内容。

第三条 业务学习培训采用日常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各科、室、队组织学习与全局统一组织学习相结合,选送培训与定期轮训相结合等方法。

第四条 业务学习培训应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各科、室、队负责人根据各自的工作业务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实施和落实。

第五条 新参加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能参与行政执法。

第六条 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培训时间原则上每年不少12天。具体学习的组织应根据全局和科、室、队的工作实际作出适应安排。

第七条 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应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终岗位责任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 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学习考核,并为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核人员提供参与考核的时间和经费保障。

第九条 对行政执法业务学习考核成绩优异的科、室、队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成绩不及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