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金融办     发布于:2023-04-05 15:35:52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与企业信用风险有机融合,并加强行业分类监管,根据《2023年迁西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迁双随机办〔2023〕3号),结合我单位监管职责,我办决定针对2023年8月1日以前登记注册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迁西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抽查事项

1、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

2、典当行经营业务类检查。

三、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对小贷公司的检查内容和方法。

1、小额贷款公司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小额贷款公司是否按规定悬挂经营许可证、批复文件等。

3、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遗失、损坏的情形。

4、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是否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形。

(二)对典当行公司治理情况的检查。

1、典当企业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2、典当企业资金来源。

四、抽查对象范围、比例

抽查对象为2023年8月1日以前登记的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为6%。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县办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方案上传并将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确定的监管对象名单导入,按照比例进行抽取生成检查对象名单。

(二)检查人员要按照《迁西县金融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中的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要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经营范围等,确定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内容及检查依据,并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通过“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抽查相关材料在抽查结束后由信用监督管理科整理归档。

(五)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社会事务科及时将后续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抽查作为专项检查具有行业特点突出,检查事项明确,检查人员专业等特点,是我办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并积极探索各行业领域检查方向,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监管合力的重要突破。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督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做到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二)加强协调配合。本次“双随机”抽查,各部门被抽取的检查人员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 督导辖区抽查进度、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并积极主动配合,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

(三)加强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进一步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 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四)按时报送总结。各抽查单位抽查检查结束后按照档案规范要求建立企业档案(一户一档),并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企业档案(一户一档)上报县金融办。

联系人:贠秀凤

联系电话:0315--5623021

电子邮箱:qxxjrb223@163.com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ICP备案:冀ICP备12020669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70001

冀公网安备:130227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