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迁西县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抽查计划
来源:迁西县分局 发布于:2022-07-19 15:37:06
为进一步规范2022年我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抽查工作,科学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促进公正公平执法,提升监管效能,按照《迁西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编制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迁双随机办〔2021〕32号)要求,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主体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委托迁西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纳入动态管理数据库污染源(包括一般、重点、特殊排污单位)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随机抽查主体为持有河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件或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证件的在编在岗环境执法人员。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等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不适用本计划。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将全县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中的排污单位按照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对象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各县(市、区)将本辖区内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中的排污单位照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对象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及环境应急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因钢铁、焦化行业生产工艺较复杂、生产装备数量大、排污节点多,经研究,暂定对钢铁企业、焦化企业实施现场监察时,抽查排污节点和治污设施比例不低于20%,重点查看污染物排放量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污节点。
三、抽查方式、比例和频次
按照生态环境部方案要求,随机抽查工作以季度为周期阶段性推进,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行政区环境执法人员数量、行政区域面积、污染源数量、排污单位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合理制定季度随机抽查计划,并严格按照抽查计划按时完成季度随机抽查任务。随机抽查计划应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下一季度随机抽查对象及数量,由本级负责双随机工作且具备系统操作权限的工作人员在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系统平台发布。
抽查比例:
1、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每季度至少对全县5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半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巡查)。
2、一般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每年至少按照1:10的比例(在编在岗有行政执法证或环境监察证的环境执法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0%。
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参照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执行。
四、随机选派环境执法人员
省生态环境厅在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系统中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环境执法人员名录库,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将本单位具有实施抽查资格的环境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系统,随机抽选环境执法人员。
在对排污单位实施双随机抽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证环境执法人员,环境执法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排污单位和环境执法人员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附件1: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
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2022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 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处室 | 联合处室 | 抽查时间 |
2022001 | 2022年迁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001 | 001号 | 2022年迁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源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定向抽查 | 按照抽查计划执行 | 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抽查事项 | 2022年纳入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的单位 | 迁西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 大气科、水科、土壤科、项目管理审批科、环境监控中心 | 2022年1月至3月 |
2022002 | 2022年迁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002 | 002号 | 2022年迁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源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定向抽查 | 按照抽查计划执行 | 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抽查事项 | 2022年纳入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的单位 | 迁西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 大气科、水科、土壤科、项目管理审批科、环境监控中心 | 2022年4月至6月 |
2022003 | 2022年迁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003 | 003号 | 2022年迁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源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定向抽查 | 按照抽查计划执行 | 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抽查事项 | 2022年纳入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的单位 | 迁西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 大气科、水科、土壤科、项目管理审批科、环境监控中心 | 2022年7月至9月 |
2022004 | 2022年迁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004 | 004号 | 2022年迁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源第四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定向抽查 | 按照抽查计划执行 | 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抽查事项 | 2022年纳入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的单位 | 迁西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 大气科、水科、土壤科、项目管理审批科、环境监控中心 | 2022年10月至12月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2.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
附件2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2022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 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 部门 | 抽查 时间 |
联2022001 | 2022年县级部门联合抽查001 | 联001 | 以实施 方案名称为准 | 定向 | 按照抽查计划执行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污染源动态数据库企业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0月至12月 |
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 ||||||||||
备注: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县级+部门联合抽查+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