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于:2022-01-04 13:53:36
为全面贯彻落实《迁西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编制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迁双随机办〔2021〕32号)要求、积极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总体部署和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文明执法。随机抽查事项要实现全覆盖。
二、双随机抽查次数
县文旅局全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
三、双随机抽查范围
全县A级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及分社、营业部(服务网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企业、文物等场所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抽查事项清单、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和执法依据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并向社会公布。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监管对象应纳尽纳;综合考虑部门执法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因素,将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重新制定本部门的抽查工作细则,加强对抽查工作的规范。
(二)随机选派抽查方式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派发到各参与部门。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形成随机联合检查记录表,派发到执法监察人员。
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记录单上如实记录。
(四)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执法检查人员要自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迁西县人民政府执法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迁西县文旅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迁西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4日
2022年度迁西县文旅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2022001 | 2022年迁西县文旅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022年县文旅局旅游经营企业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不定向抽查 | 20%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所有检查事项 | 2022年7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市场主体 | 执法局 | 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 2022年1月至9月 |
2022002 | 2022年迁西县文旅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002号 | 022年县文旅局文化经营企业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不定向抽查 | 20%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所有检查事项 | 2022年11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市场主体 | 执法局 | 执法二科、执法三科 | 2022年8月至12月 |
2022年迁西县文旅局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 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 部门 | 抽查 时间 | |
联2022001 | 2022年县级部门联合抽查001 | 联0001 | 以实施 方案名称为准 | 定向 | 20%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歌舞娱乐场所 | 县文旅局 | 卫健局、公安部门 | 2022年1月至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