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鉴定书--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pdf
监测总结报告--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pdf
验收报告--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pdf
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
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将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潘大水库下池段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31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止(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新龙 联系电话: 1593158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