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中学走读生晚自习后乘坐通勤车问题
来源:12345热线平台 发布于:2023-10-26 16:01:05
受理时间:10月16日。
迁西县群众反映迁西第三中学要求走读生晚自习放学必须坐校车,校车会把学生送到指定地点,诉求人表示自己家立学校很近,坐校车送到指定地点反而离家远,曾联系老师说是学校规定,为了学生安全考虑,但诉求人认为,孩子下车后要过几条大马路回家反而不利于安全,希望相关部门处理。
答复时间:10月19日。
反映人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迁西县第三中学是县城内一所公立半寄宿制初级中学,为了便于管理,防止学生放学后交通道路堵塞和保障人身安全,学校要求学生乘坐公交通勤车离校回家。一是走读生人数较多,晚上放学后接孩子的家长会在校园周边聚集造成拥堵。二是预防个别学生出校门后不按时回家而造成安全隐患。三是预防个别住宿生趁机混入走读生队伍不请假离开校园。公交公司根据距离远近,向乘车学生每月收取55元至195元不等的乘车费用,此费用由学生或家长直接通过公交公司的收费平台交给公交公司。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是否乘坐公交车回家,学校并没有强制要求,其孩子实际亦未乘坐公交校车。针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县教育局已要求第三中学向学生家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讲清楚学校要求乘通勤车回家的初衷和目的,家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乘车,同时关注孩子的出行安全。争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反映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