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发放问题
来源:12345热线和信箱留言 发布于:2023-02-08 09:45:20
受理时间:2023-1-30
反映人称2018年5月在河北津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伤,医疗补助金已给付,2020年办理了离职手续,2021年反映人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手续给了河北津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劳资部门,但至今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未发给反映人,反映人希望能够尽快发放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望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答复时间:2023-2-2
县人社局答复:经查,迁西县社保中心已于2020年6月发放了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6244.15元。 工伤待遇为主动申领事项,是由参保单位组织材料提交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工伤待遇。截至目前,未收到其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材料。待河北津西钢铁集团公司按政策填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后,我中心将按工伤待遇申请先后顺序及工伤基金使用情况,适时安排,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