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生子女费奖励一次性发放问题
来源:12345热线平台和政府网留言 发布于:2022-09-26 15:36:09
受理时间:2022-9-21
韩某某2019年9月退休,独生子女费因疫情一直未申请成功,2022年新政策企业买断保险,由企业支付独生子女费,反映人认为是因街道办事处耽误导致之前3年未申请下来,望相关单位调查处理此事
答复时间:2022-9-22
栗乡街道办事处答复:接件后针对韩某某反映的问题,按照《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迁西县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第二项第2点规定,对破产(改制)的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如果其在破产企业买断后再就业的由再就业企业负担其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3000元的发放,企业主管部门不再负担此部分发放。反映人韩某某属于破产(改制)的县属国有企业职工,但其在买断后又就业,应由再就业企业负担此项资金发放。对此反映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