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秦高速A标段施工人员工资结算问题

    发布于:2022-07-26 17:23:23


受理时间:2022-7-16

反映人邵先生,是湖北人,反映人称自己在新集镇干柴峪京秦高速A区标段干活,现在公司已经拖欠反映人工资10多万元。希望有关部门调查解决此事。

答复时间:2022-7-18

县人社局答复:经查,反映人邵先生为济南振华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振华公司)承建的京秦高速A7标段项目工人,反映人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自带车辆在京秦高速A7标段项目从事出渣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8000元每月。反映人工作期间济南振华公司分11次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微信转账方式发放给反映人工资228020元。我局已告知反映人济南振华公司已全额支付反映人工作期间工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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