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补办问题

来源:城乡一体化平台和政府网留言     发布于:2022-03-18 15:43:19


受理时间:2022-3-9

高某某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到县医院补办,县医院也查不到存根。县医院已出具协查函,需要城关派出所打印两份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一份给县医院,一份交妇幼保健院。就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但城关派出所至今不给打印。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此事。

答复时间:2022-3-11

县公安局答复: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告知高书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由原签发机构(迁西县人民医院)提供。需迁西县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带工作证及医院开具的协查函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西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已携带协查函和工作证来到城关派出所办理了此项业务,我局城关派出所为迁西县人民医院出具了高某某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两份并加盖该所公章。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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