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于:2021-02-16 17:36:43


迁西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管理,根据《河北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冀商建设字〔2020〕3号)和《迁西县202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符合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求的相关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承办迁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企业。

第二章  项目管理原则

第四条 项目管理秉承节约、务实、高效的管理原则:

(一)节约原则。坚持厉行节约、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对可利用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和提升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农村现有资源,使资源发挥更大效益。

(二)务实原则。坚持实用原则,注重提升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高效原则。坚持高效原则,加强沟通,按项目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进度。

第三章  项目管理内容

第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对照承办企业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要及时找出原因,责令承办企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第六条 严格信息上报流程,承办单位应按时按质上报项目推进情况;严厉打击承办单位虚报、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或撤销承办资格,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七条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迁西县电子商务”专栏,设置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监察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公示实施方案、项目承办、工作进度、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和工作绩效。根据商务部和河北省商务厅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站点日报、项目月报、项目年报、电商扶贫等信息。规范数据上报流程,承办企业应按时按质上报相关数据。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迁西县商促局负责解释,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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