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21-02-16 14:41:31
迁西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工作,围绕服务“三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河北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冀商建设字〔2020〕3号)要求,依托迁我县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农村产业资源,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导向的原则,全面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真正实现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进城的“上行”渠道和工业品下行渠道全面畅通,电商发展氛围明显增强,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稳定增收提供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工作,到2021年底实现全国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县创建目标。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政策和体制机制方面有所突破。全县电子商务网销网购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明显提升,农村电子商务人才运用水平明显提升。全县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
三、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围绕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加大扶持等,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作用,突出承办企业、流通企业等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上的主体地位。
(二)把握精准,助力扶贫。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具有我县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改善农村民生条件,让广大农村群众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电商服务。
(五)夯实基础,扩大范围。认真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实施工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薄弱环节,夯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
(六)横向协作,纵向联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要求,切实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体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1、建成迁西县智能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对现有仓储中心进行改造升级,建设面积达到800平方米以上,配备打包台、货架、扫码枪、配送车辆、统一标识;乡镇物流快递企业覆盖率超过80%,并为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站提供服务并实现资源共享。采取多种方式启动建设冷链物流,配备有冷藏柜、冷链物流车等,与省级冷链监控平台实现对接。
2、整合物流体系资源。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物流、快递、供销、商贸企业等物流资源,以市场化方式发起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整合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不低于4家,实现县、乡镇、村三级统一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上行物流快递价格低于或与同等区域主流电商平台的价格持平;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3天内完成配送。
3、建设物流大数据平台。结合县域物流快递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配送、智能路线规划、第三方共同配送、送收发报表等功能,形成信息管理和实物管理的同步运行。加强物流体系的服务功能,为全县电商物流快递提供服务。针对县、乡镇、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时间、配送线路,依托信息系统统一规划和调度。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1、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迁西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面积达到600平米以上,配有电教室、交流室、会议室、办公室、农产品研发体验中心等必要的功能区划,配备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显著位置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电子结算等功能,为从事网络创业和电商从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及其他增值业务等服务;为当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营销推广等服务,并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当地贫困户提供就业、培训、咨询等便民服务,为贫困人员提供免费代买代卖服务,挖掘贫困户可线上销售特色农产品,帮助贫困人口走电商扶贫之路。
2、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以现有运营较好的村级站点为主,打造农村电商服务“形象站点”,全县改造提升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点210个以上。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面积达到5平米以上,配有办公座椅,根据实际添加货架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显著位置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服务站点具备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网络代购代销、邮件快递代收代发等功能,鼓励拓展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票务代理、信息服务等便民服务内容。初步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成为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
3、打造区域公用品牌。至少研发设计1个县域农特产品公用品牌,完成公用品牌商标注册;开展《迁西县农产品公用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编制项目,为我县电商与农产品上行提供战略支持。建设迁西县区域品牌应用管理平台,实现品牌的规范化管理、授权管理、监管管理及交易监测,完善品牌管理机制。通过公用品牌推广,支持本地合作社或创业青年等取得符合网货条件的相关资质或证书,带动县域内3个以上农业企业品牌或地方特色产业品牌在淘宝、京东、苏宁、拼多多电商扶贫频道等电商平台销售,年销售额不低于20万元。
4、农产品商品化体系建设。与县内加工企业联合,建设改造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中心,打造迁西县农产品初加工基地,购置包含包装设备、分拣设备等初加工设备及物料,将农特产品加工成为适合网络销售的快递运输网货产品。加工中心支持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为我县农村电商提供充足优质的货源,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5、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对县域内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包括生产面积或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传统销售渠道及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农产品电商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等,并根据摸底情况制定销售措施。制定迁西县农特产品网络产品标准、网络流通标准、跨境产品标准等。按照产品形态、包装形式、运输仓储条件、相关业务流程等内容,明确技术要求和标准框架,完善标准化流通器具和操作规程,设计简便适用、易于操作的业务规程和操作准则。建立抽查奖惩机制,设立快速检测点,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生产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追溯技术服务企业等加强合作,根据标准体系提供标准检测认证服务,提高农村产品的品质控制和标准化水平。围绕我县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追求安全、优质、生态发展,建立健全监管和培育机制,引导迁西县农产品实现标准化、品牌化、商品化。有条件的企业和产品要进行国际认证,布局跨境电商领域。
6、农产品溯源体系。搭建迁西县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在县域范围内引入1-3家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加入溯源系统,实现农特产品从生产、加工、流通、监管各个环节可以追溯,为本地农村产品开展溯源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备,建设主要产品的示范基地。实现本地产品上网、二维码扫描、短信和触摸屏等方式溯源,提供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具备面向本地的农产品追溯和质量认证体系,可通过条形码或二维码溯源、物联网等相应设施设备提供产品从源头到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能够带动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便于各部门发挥职能监管作用。
7、建立品牌网货研发供应中心。建立“品牌网货研发供应中心”,形成网货研发、标准化、质检、溯源、集货、仓储、代发货、售后服务等网货供应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供应链高能高效。利用网红直播、旅游电商、社交媒体推广等形式,同时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中来。鼓励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1、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升级。推动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帮助企业完成传统生产加工企业到互联网企业的转换,引导电商企业根据自身产业优势与贫困村实际相结合,把本地资源和电商企业产业优势有效的转化成经济效益,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2、供应链下沉服务。电商服务人员到各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并结合村民的口述询问、问卷调查、社群运营等手段开展调研工作,了解乡镇、村的用户年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等真实情况与数据,根据调研结果进行快消品、日化品、食品、金融类产品的选品,以满足乡、村用户的生活需求和消费需求。根据调研数据进行最终选品后进行供应商的筛选、谈判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统一集中采购,采购完毕后通过自建物流体系将工业品运送至各乡镇服务点、村站,同时可以通过村站向村民进行配送。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1、农村电商专题培训。针对县、乡镇、村干部等开设以电商趋势分析、县域电商发展及机遇解读、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介绍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启蒙式培训;针对村民开设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平台、电商交易安全、智能手机应用及网络交易操作、各大电商平台介绍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针对有意愿通过电商创业的人员,开设以各大电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定位、装修、运营、美工及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班及精英班;针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站长开设以多平台销售、快递物流软件应用、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系统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农产品销售技巧、授课技能等内容为主的技能班;针对目前网红视频销售的趋势,聘请专业网红培训师资或机构,开展网红专项孵化升级培训,并通过打造迁西县当地“三居三直”微工厂,实现“网上农产品直销”;开展贫困户电商培训,帮助贫困户实现再就业。
2、农村电商普及培训。举办针对贫困村、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干部、乡镇工作人员、农村妇女、专合社、企业、农民工的电子商务下乡培训,培训方向为电商基本知识的普及、发展趋势、农产品电子商务案例等。策划、制作并在迁西县电视台播出电子商务进农村教学视频,扩大农村电商培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结合农村双创和农村电商扶贫,积极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培训,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培训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3、农村电商实操培训。举办针对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大学生、村干部、返乡青年、创业青年、企业电商负责人、贫困村的农村电商实操培训,培训方向为网店(微店)开设运营、网商(微商)营销、新媒体传播、电商物流和客服、直播带货、社交电商、软件应用和操作、成功案例分析、互联网品牌包装等,培训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4、跨境电商培训。举办针对跨境电商相关部门负责人、返乡创业大学生、创业青年、外贸企业及传统企业代表的跨境电商实操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跨境电商平台介绍、实际操作后台、产品上架、FBA的认识和操作以及后续的产品推广等,重点培养学员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五)电商精准扶贫
以精准扶贫为导向,对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贫困户予以重点帮扶,细化电商精准扶贫措施,灵活运用产业扶贫、创业扶贫、合作扶贫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贫困户农村产品上行和产销对接的支持力度,带动贫困户增收,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资金安排与使用管理
迁西县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预计拨付补助资金1000万元。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标准
优先采取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主要立足于弥补市场失灵,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完善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支持建设完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商贸物流快递资源,发展生鲜物流和冷链物流工程,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鼓励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协同公共服务中心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物流配送人员在合理情况下优先使用贫困户。用于物流体系建设的资金为180万元,占总拨付资金的18%。
2、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县域公共品牌建设及营销推广,申请质量认证等品牌资质,推出产品标准化、建立县域公共品牌授权管控体系。支持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等)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用于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为420万元,占总拨付资金的42%。
3、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改造,依托县域电商园区,为县域提供电商发展整体规划、电商资源引进、供销对接、人才对接等电商公共服务运营、县域企业电商能力培养、县域电商服务策划组织、县域电商发展协调、县域电商宣传等电商赋能类工作。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集中采购、直供直销等服务。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服务,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硬件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闲置厂房。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资金150万元,占总拨付资金的15%。
4、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支持乡镇、村级电商服务体系的建设改造,站点选址及人员优先向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倾斜,融合商贸、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建设改造资金为100万元,占总拨付资金的10%。
5、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支持对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贫困户等开展相应层次、相应内容的农村电商培训。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服务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注重培训后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的对接,加强创业孵化。如实做好培训记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资金为150万元,占总拨付资金的15%。
(二)资金使用管理
1、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应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商务厅并组织实施。资金安排意见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将以示范县政府名义,函报省商务厅,并充分说明理由。
2、项目资金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中标企业,并预留 10%尾款,待项目完工并验收通过后全额拨付。项目开工后,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首期预拨资金不低于 60%。
3、项目承办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商务、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办企业不得以押金、保证金或设备购买等名目收取站点费用。
4、县商促局、财政局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及项目资金管理报备情况等。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0年9月底前)。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摸清县域经济发展、产业基础、电商基础、物流快递、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聘请专家对迁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迁西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意见,于2020年9月底前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确定承办企业(2020年12月底前)。在充分调研发动的基础上,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承办企业。
(三)具体实施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承办企业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合同文本约定内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3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级公共仓储配送中心、品牌网货研发供应中心建设和210个以上的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的改造提升任务。6月底前完成物流资源整合,建成县乡村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启动物流大数据平台建设;完成县域农特产品公用品牌研发设计和商标注册;农产品商品化体系、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农产品溯源体系建成并投入运营。7-8月份重点完成农产品上行网络推广销售工作。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贯彻项目始终。9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待查。
(四)组织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10月底前)。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县商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县工作方案、资金方案及项目招投标文件,对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县商促局将验收报告(含综合示范开展情况、成效)及资金审计报告,报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备案。
(五)推广评价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4月)。全面做好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等部门的绩效评估。主要有以下方面内容:1、县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品牌网货研发供应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增值服务、公共服务、运营情况;2、物流配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配送情况;3、农村电商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情况;4、农产品上行(含手工艺品、旅游产品等)销售情况;5、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人数、场次、转化情况;6、电商扶贫工作推进机制及成效情况;7、项目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8、鼓励示范县贴近实际,大胆开拓创新;9、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情况;10、项目收益对象的满意度的情况。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等上级部门的绩效评估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持续开展查漏补缺,继续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将迁西电商模式宣传推广至全国,形成全企用网、全民触网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
七、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迁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商促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促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促局局长兼任。同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全县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推进和协调指导。
(二)明确责任主体。县商促局是迁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迁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政府和相关企业是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各自业务板块的直接责任主体。领导小组负责结合实际情况,细化资金支持方向、补贴标准,明确各类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验收程序,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民受益。针对各责任单位制定迁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各责任主体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专项督查,每年度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过程管理。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密切跟踪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督促示范项目承办单位在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同时提供省级主管部门的举报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商促局会同县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验收制度,严格遵从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及重点支持方向要求,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办法,加强对示范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建立第三方绩效考评制度,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各环节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中央资金及配套资金使用要求,通过规范审批后拨付项目资金。县商促局对相关工作过程文件、招投标文件、票据等进行妥善保管并存档;对大型项目开展不定期现场勘察、确认工程进度与运行情况,实行按阶段申报拨付资金。对相关项目建设严格按规定履行报账程序并实行专账核算,按规定完整保存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报账资料。县财政局要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加强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督查工作协调小组,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重点检查工作,加强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
(四)做好电商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制作电商宣传片,在政府门户网站、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各村级服务站点滚动播出,对电子商务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电商创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电商综合示范专栏,及时在网络公开已经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基本信息,内容包括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政府决策文件、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承办单位责任人等,并每月更新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委监委、审计举报窗口。按综合示范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向示范县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情况,示范县与承办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按要求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被主流媒体报道或被主管部门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未报送、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
(五)做好总结和宣传推广。系统总结前一阶段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抓好项目验收,查找电商短板或不足,梳理典型经验与做法,加大成功案例、重点企业宣传推广力度,增强项目综合示范辐射效应。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对迁西电子商务整体品牌的营销推广,扩大迁西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加强迁西县电子商务宣传推广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全民对农村电子商务的认知水平。依托电子商务协会和其他行业组织,积极开展电商推广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消费者学习掌握电子商务知识。加强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宣传、知识普及和应用推广,增强企业和公民应用电商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促进电商有序高效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