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2021-02-12 09:12:46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投票表决确定,今年实施十项民生实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高度重视。民生连着民心,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是党委、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奋力开创新时代“画境迁西、经济强县、乐享之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是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第二年,县人大将继续对民生实事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定期巡查。各责任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和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留余力,不讲条件,全力办好各项实事。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精准制定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并将目标及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月,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切实做到启动快、部署细、推进实,责任到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力以赴,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高效落地落实,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经得住时间的检验,年底向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交上合格的答卷。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十项民生实事项目作为今年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年初各责任单位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协调解决民生实事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进展情况,为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因玩忽职守、措施不力,导致民生实事项目进展严重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对挪用、挤占、截留民生实事项目资金的,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doc


中共迁西县委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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