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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于:2022-05-30 09:09:45
根据相关政策,现将《迁西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8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迁西县财政局 迁西县凤凰东街6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315-5620911,qxxczjnck@126.com
监督电话:12317 0315-5620911
迁财农(2022)19号迁西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