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东荒峪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发布时间: 2023-10-16 15:34:40

东荒峪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依据

提交

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许可类决定

拟做出不予许可决定或撤销许可决定的

《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六十九条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拟做出的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书(代拟稿)

审核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2

行政处罚类决定

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

综合执法队

案件调查报告、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笔录、相关证据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代拟稿)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处罚裁量权标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3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综合执法队

案件调查报告、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笔录、相关证据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代拟稿)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处罚裁量权标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4

行政强制类决定

查封、扣押,冻结

《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

综合执法队

现场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相关证据资料、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等(代拟稿)

(一)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二)强制措施是否按规定审批

6

强制拆除、卸载等强制执行

《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综合执法队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代拟稿)等相关审核资料

(一)是否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是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承办部门是否采纳;

(三)采取强制执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四)采取强制执行是否按规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