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庆中秋”期间广告发布的提示
发布于:2025-09-17 14:54:06
迁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庆中秋”期间广告发布的提示
2025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进一步维护我县节日期间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国庆中秋”期间的广告发布作出如下提示:
1.严禁发布借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搞不当营商等涉及导向问题的违法广告;
2.严禁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国旗、国徽、军旗、军徽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以及煽动过度消费,宣传奢靡拜金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
3.严禁发布对观光、娱乐、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进行虚假、误导性宣传的旅游违法广告;
4.严禁发布在月饼、茶叶、蟹卡蟹券、酒等商品的产地、规格、等级、含量、制作成分等方面造假,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
5.严禁发布“神医、神药”,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普通食品、保健品广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违法广告;
6.严禁发布宣传手术安全性,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做宣传的医美广告;
7.严禁发布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等违法内容的酒类广告;
8.严禁发布宣传香烟造型糖果,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广告;
9.严禁发布烟草广告(含电子烟);
10.严禁发布宣传“包过、保过、上岸”等内容的教育培训违法广告。
迁西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迁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