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广告发布的提示
发布于:2024-12-23 14:47:54
202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规范节日期间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对元旦、春节期间广告发布作出如下提示:
1.严禁发布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歪曲党史、新中国史,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借敏感事件、社会热点进行无底线炒作“博眼球、赚流量”的违法广告。
2.严禁发布宣传“特供酒”“特供茶”“国礼专供”“**军区内部招待”等利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军队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商业营销炒作的违法广告。
3.严禁发布宣扬过度消费和奢靡拜金,或者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迷信、歧视等内容的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
4.严禁发布未经广告审查以及制造容貌焦虑、夸大医美功效、保证性安全无风险的医疗美容违法广告。
5.严禁发布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保健治病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6.严禁发布鼓吹“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祖传秘方”的“神医、神药”以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7.严禁发布含有“保过”“快速提分”“一次上岸”等保证性承诺,以及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教育培训违法广告。
8.严禁发布含有“加装容量电池”“解限速”等内容的电动自行车违法广告。
迁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迁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