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05-16 10:51:20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
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企业:
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现就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相关规定,工程项目竣工验 收合格满6个月且在施工现场公告无拖欠工资情况满10日无异议的,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件。
请各建设、施工企业再次组织核查承建项目是否具备退还保证金条件。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县住建局建管科提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经审核符合退还条件的,我局将及时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315-5618170
地址:迁西县凤凰西街 4 号住建局 309 室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