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公示
发布于:2022-11-17 16:40:32
收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收费标准:县城规划区内住宅90/㎡,非住宅60/㎡;建制镇50/㎡(含住宅和非住宅)。
执收主体: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计费单位:元
收费依据:《迁西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迁财税[2017]6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人防工程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政策的复函》(冀财非税函[2022]6号)。
收费范围:凡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内进行新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
收费对象:凡在县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内进行新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的单位和个人(统称建设单位)
收费方式:缴费人通过微信扫码或银行转账将费用直接打入迁西县非税收入中心账户。
减免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冀政发[2016]51号)附件3第三条
办理地点:住建局304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5-5611635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科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