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于:2021-09-22 14:33:54


 

各建设、施工企业: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将对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复核。现就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相关规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且在施工现场公告无拖欠工资情况满10日无异议的,可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缴存企业。请各建设、施工企业迅速组织核查承建项目是否具备退还保证金条件,并及时向县住建局建管科提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经审核符合退还条件的,我局将及时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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