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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爱芹)
发布于:2021-03-15 15:33:55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现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开如下: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爱芹将房产证证号:迁西字第201400116号坐落于迁西县城秀峰里民顺小区津源居27号楼1单元27141号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该房产、土地证书公告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将为其补发证书,特此声明。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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